当事实婚姻撞上登记婚姻…… - 婚姻关系 - 深圳涉外离婚纠纷律师
发布时间:2017年9月4日

  一位耄耋老汉,经历了两桩婚姻。第一桩婚姻,按民间风俗,男女双方摆了酒席,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后老汉离家出走,又同另一位女子登记结婚并领了结婚证。杳无音讯多年后,老汉携第二任妻子回到老家,因征地拆迁名下拥有一套安置房。老汉去世后,由于存在两桩婚姻,使他名下的安置房归属争议无法平息。最终,第一桩婚姻所生女儿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要求确认老汉与第二任妻子的婚姻无效。
  那么,摆酒和领证的婚姻,究竟哪桩有效?

  耄耋老汉的两桩婚姻
  四川成都市民郑维国生于1934年,1962年娶了当地姑娘袁雅静为妻。那时,郑维国的居住地还是农村,按照当地农村风俗,郑维国家摆了婚宴酒席,两人就算结婚成为夫妻。此后多年,两人共同哺育了4名子女,却一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俗话说,世上没有不拌嘴的夫妻。在共同生活中,和所有夫妻一样,郑维国与袁雅静有时也会拌嘴,免不了出现矛盾,但因双方没能较好地沟通化解,常常会爆发“冷战”。
  2008年,因城市发展建设,郑维国、袁雅静居住的房屋被拆迁。拆迁之前,郑维国虽然仍和家人居住在一起,但他执意将自己的户口从大家庭中剥离出去,单独立户。因此,在这次拆迁中,郑维国个人也分得一套42平方米的安置房。
  房屋拆迁后,袁雅静即与子女共同生活,郑维国则独自居住。后来,郑维国便没有音讯,全家人都不清楚他去向何方、居住在哪里。此后多年,郑维国也偶尔回家,但因其对家庭再没有承担起责任,袁雅静对郑维国十分失望,只是看在孩子的面子上让他进门,但已懒得说他,两人也未再发生过争吵,更谈不上交流。对郑维国的事情,袁雅静与子女们一无所知。
  2014年,郑维国从外地返回老家,还带回来一个年轻的女人,全家人对此感到十分惊愕。经一再追问,才从郑维国口中得知,他带回来的女人名叫姜雨婷,小郑维国30岁,两人早在2009年就已在民政局登记结婚了。因年龄大了,且郑维国与姜雨婷身体都有病,自感时日已经不多,叶落归根的欲望越来越强烈,郑维国便带着姜雨婷回到了老家,并要求将姜雨婷的户口落到自己户口本上。

  一审判决:事实婚姻未补登记无效
  2015年4月,郑维国走完自己81岁的人生。姜雨婷因没有生活来源,身体每况愈下,郑维国名下的一套安置房便成了她赖以生存的唯一基础,于是她提出要继承郑维国名下的安置房。袁雅静的女儿郑子涵认为,父亲郑维国与母亲袁雅静结婚在先,摆了酒席举行了结婚仪式,虽然没有登记领取结婚证,但在当时的农村,这种现象十分普遍,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属于事实婚姻,具有法律效力;而父亲与姜雨婷骗取结婚证,已构成重婚,两人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姜雨婷自然不是父亲的配偶,不享有继承权。因双方争执不下,姜雨婷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自己对郑维国名下的这套房屋享有继承权。
  姜雨婷有没有资格提起继承诉讼,以及继承诉讼将如何判决,直接取决于姜雨婷与郑维国的婚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就此,郑子涵向成都市武侯区法院提起确认之诉,以郑维国与姜雨婷骗取结婚证,已构成重婚为由,请求法院宣告郑维国与姜雨婷的婚姻无效。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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