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与五子女继承起纠纷,新野法院强制执行促执结 - 继承纠纷 - 深圳涉外离婚纠纷律师
发布时间:2017年9月29日

  花甲之年再婚,却不想婚后一年老伴去世又陷入纷争。2017年9月20日,新野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继承纠纷,在法院的强力执行下,申请执行人陈某拿到了属于自己的继承款,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本案申请执行人陈某系一年逾七旬老妪。2015年6月,陈某经他人介绍与丧妻的刘某认识结婚。婚后第二年,刘某因病住院治疗,并最终医治无效死亡。刘某死后,共有抚恤金等各项遗产7万余元,被刘某五个子女中的刘大(化名)取走,却未分给陈某一分钱。无奈之下,陈某将刘某五个子女起诉至法院,并经审理后,法院判决刘大各支付陈某及其他四子女11000余元。
  案件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刘大并未主动履行义务,陈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传唤刘大,刘大声称陈某与自己父亲结婚时间太短,不应分得遗产。后在充分释法答疑无效情况下,执行法官决定对刘大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予以司法拘留。看到耍赖无效后,刘大终于顶不住压力向法院承认了错误,并将应分给陈某的款物拿出,该案成功执结。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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