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法院近日调解了一起特别的网恋案件,原告刘某系年过40岁的大龄未婚青年,今年4月通过网络与芳龄22岁的女子陈某相识后迅速坠入了情网。网恋期间,陈某以各种理由要求刘某发红包帮其付电话费、医药费等费用,刘某情迷乱眼,多次发红包给陈某。两人见面后,刘某又为陈某购买手表、戒指、手机等花费近万元。但不久陈某提出分手,刘某觉得难以接受,认为陈某欺骗了其感情,系骗婚,情绪异常,并起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返还红包及财物一万余元。陈某则认为两人谈恋爱,男方花点钱属正当,拒不返还。法官针对两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分析,认为刘某与陈某年龄相差较大,又是网恋,相恋时间仅数月,感情基础差,陈某多次获取刘某的财物心态不够端正,于是法官对陈某进行了劝导,劝其适当返还些财物给刘某和平分手。经法官反复做思想工作,两人最后自愿达成调解,陈某当场返还了刘某为其购买的金戒指和手表,并退回3000元现金。
来源:莲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