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家出走一年,杳无音序,丈夫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近日,莲花县法院审结了该起离婚纠纷案件,并支持了刘某的离婚请求。
刘某已年逾三旬,在农村已是大龄青年,又家境不好。故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姑娘,婚姻已成为其心病。2015年年底,经他人介绍认识胡某,胡某长得楚楚动人,刘某对她一见钟情,双方经短暂了解,刘某觉得胡某善解人意,温柔可人,不久两人坠入爱海,随后二人牵手走进了婚姻殿堂。不料婚后仅半月,胡某以有事外出离家便杳无音讯,刘某多方打听,均无下落。无奈之下,刘某只好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胡某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感情是婚姻的基础。原、被告相识不久即闪婚,感情基础不牢固,现被告胡某离又家出走,音讯全无,不尽夫妻义务,应认定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因此对刘某的诉求依法予以支持。
来源:莲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