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诉讼未到庭 电话释疑判离婚 - 热点新闻 - 深圳涉外离婚纠纷律师
发布时间:2019年4月25日
  女方两次诉讼离婚,经电话沟通,男方表示不愿意通过诉讼离婚,且两次诉讼中经法院传票传唤后男方均未到庭参加诉讼,根据女方提供的夫妻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及男方两次均不到庭参加调解的事实,固镇法院依法进行了判决。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05年4月经人介绍相识,2005年10月按照农村风俗举行婚礼,2005年12月7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男一女共两个子女。原告曾于2018年4月13日诉至固镇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后因证据不足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双方继续因离婚事宜产生纠纷。现两人孩子在被告家跟随其爷爷奶奶在固镇县城生活、上学,女孩跟随原告在上海市生活、上学,且男孩明确表示愿意跟随被告生活。
  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民事判决书及微信聊天记录能相互印证证明原被告双方自第一次诉讼离婚未果后因离婚事宜继续产生纠纷矛盾的事实,且男方两次诉讼开庭时经联系均以工作忙无法请假为由未到庭进行调解,可以认定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其次,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处理原则,综合考虑单孩在男方家跟随其爷爷奶奶在固镇县城生活、上学,女孩跟随女方在上海市生活、上学,且男孩明确表示愿意跟随父亲生活及女孩目前年龄幼小及原被告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因素,判决男孩由被告抚养、女孩由原告抚养,抚养费均自理较为适宜。
  法官提醒:夫妻一方诉讼离婚时,另一方如不想离婚,应分清轻重缓急,以家庭为重,积极到庭参与调解,不要以工作忙等借口搪塞,否则另一方肯定以为自己不重视婚姻,法庭调解工作难做。
  来源: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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