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终究能离得掉 - 热点新闻 - 深圳涉外离婚纠纷律师
发布时间:2019年4月25日
  很多急于离婚的男女,在法院里表现出来的那种急切感,让人既无奈无语,又让人唏嘘不已。
  今日,一位三十多岁的妇女来起诉离婚,并称这是第二次起诉,这次无论如何都要将婚离掉。这位当事人准备的材料中,有一份驳回离婚诉讼请求的民事判决书,说明她之前的确起诉过离婚。
  但是,这次我并没有给她立案。
  “为什么不立案?明明已经到了半年,凭什么不可以?”
  我:你的第一份判决书上的日期是2018年8月10日,今天是2月10日,看似你这日期已过半年,但是,我刚联系过您之前起诉离婚时的承办法官,虽然判决书的作出日期是8月10日,但是因无法顺利向被告送达判决书,所以最后这份判决书是在2018年8月25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的,也就是说,您第二次起诉的时间,至少应该向后再推迟三个月。
  “还要推迟?都推迟半年还不够哇?我好不容易才盼过半年的,你就给我受理了吧,反正对方又不知道”
  我:根据法律规定,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的,必须得等到判决生效之日起半年后才能第二次起诉,而判决生效之日,是案件最后一个收到判决的当事人,在收到之日或视为收到之日起过了十五天不上诉,判决方能生效。您第一次诉讼时,因为向被告送达判决采用的是公告送达方式,公告送达期为60天,也就是说自公告之日起60日后,即在2018年10月25日,就视为对方收到了判决书,再经过15天的上诉期,被告未提出上诉,判决才正式生效。您的第一份判决生效日期应该为2018年11月9日,半年后即2019年5月10日方可第二次起诉。
  “我不是不懂嘛,你看我都来了,当时只是说要半年后,我哪知道要弯弯绕绕这么多?”
  我:您再等三个月就可以来起诉了,我们还是谨慎一些,按照法定程序起诉吧。
  “我一刻都不愿意多等了,我来都来了,今天您一定要帮我立案,我实在过不下去了,我只要离婚,我净身出户都可以,不要再拖那么长时间了,这个婚我一定要离”!
  纠缠半天,到底是将这位急于摆脱婚姻牢笼的当事人劝走,但是心里毫无成就感,因为法定起诉时间一到,这位当事人可能还会来,那个时候,可能又一个家庭将会在法律的判决下四分五裂。
  我想起刚进法院时,跟着一位老法官办理家事案件,他整日感叹现今夫妻不能相敬如宾、感叹离婚率之高,笔下的判决书中一个又一个家庭破裂。他常说一句话:没有离不掉的婚,只是时间问题。
  对的,一切只是时间问题。
  来源: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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